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admin@aa.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平湖在线国际新闻网官网小羽毛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彭祎)2岁9个月的揪心男童豆豆(化名)在家玩耍时,竟因误拿未熄灭的岁娃伤险烟头导致右眼结膜烫伤,所幸家人迅速将其送往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娃误玩中国新闻网报道动态经专家紧急处置,熄灭孩子眼部损伤已基本修复,烟头右眼且未造成永久性视力损害。被烫专家也借此呼吁:家中有幼儿者,留隐务必杜绝烟头等高温物品随意丢放,揪心防范“看不见的岁娃伤险危险”。
近日,娃误玩家住武汉市武昌区的熄灭豆豆在家玩耍时,发现家人将一个烟头放入烟灰缸,烟头右眼好奇的被烫中国新闻网报道动态豆豆趁着家长不注意,于是留隐从烟灰缸里捡起烟头,拿在手上把玩,揪心不料烟头尚未完全熄灭,豆豆一不小心将烟头靠近右眼,瞬间的灼热感让他大哭起来。家人闻声赶来,只见豆豆右眼通红,不停流泪,眼睛紧紧闭着无法睁开。
“当时吓坏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烟头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豆豆的爸爸后悔不已。他表示,平时家里人会抽烟,但都会注意将烟头熄灭并放入烟灰缸,这次一时疏忽,没注意孩子将烟头捡去玩耍,竟让孩子遭了罪。
家人立即带着豆豆前往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该院眼表及角膜病专科副主任医师杨万举博士接诊后,为豆豆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发现,豆豆右眼结膜部分区域被烫伤,伴有充血、水肿,角膜上皮也有轻微损伤。
“烟头中心温度可达700℃以上,对婴幼儿极其娇嫩的眼表组织具有极强的破坏力。”杨万举博士解释,若未能及时处理,轻则引发持续炎症,重则可能导致角膜瘢痕、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万幸的是,豆豆就诊及时,烫伤未伤及眼内深层组织,未造成不可逆损伤。结合豆豆的伤情,杨万举博士第一时间为其实施了紧急处理:用无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结膜囊,彻底清除眼部可能残留的余热和杂质,减少烫伤对眼部的持续刺激;随后进行局部冰敷,缓解眼部红肿、疼痛等不适症状,并开具了抗感染、促进角膜修复的药物,叮嘱家长严格按照医嘱给孩子用药,避免孩子用手揉碰眼睛,做好眼部防护。
经过及时救治,豆豆的眼部不适症状很快得到缓解,也能慢慢睁开右眼。两天后,豆豆家长遵照医嘱,带孩子再次前往医院复查。复查结果显示,豆豆右眼结膜充血已消退,角膜上皮损伤已完全修复,眼部功能恢复正常,无需进一步特殊治疗。得知孩子无碍,家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对杨万举博士及医护人员的专业救治连连表示感谢。
杨万举博士表示,类似豆豆这样的意外伤害在临床上并不少见。尤其是婴幼儿好奇心强、自我保护意识弱,容易接触到家中的危险物品,如打火机、烟头、热水、尖锐玩具等,都可能造成眼部外伤。
“烟头表面温度可达200℃至300℃,即使看似熄灭,也可能有余温。”杨万举博士强调,眼部烫伤后,热力会直接损伤角膜和结膜,导致上皮脱落、组织水肿,严重时甚至引起角膜混浊、瘢痕形成,影响视力发育。
他提醒家长,一定要将烟头、打火机、剪刀、热水瓶等危险物品放置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一旦发生眼部烫伤,应第一时间用大量清洁冷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不要揉眼,不要自行涂抹药膏,并立即送往正规医院眼科就诊,争取最佳治疗时机,最大限度减少损伤。
眼下,春节临近,家庭聚会增多,吸烟人数和频率也可能增加。杨万举博士在此也呼吁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看护,全面排查居家安全隐患,杜绝类似意外发生,守护好孩子的健康成长。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平湖在线国际新闻网官网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
